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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2月29日在建始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29日在建始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奋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县委、县政府“四大战役”,立足检察职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法治环境。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018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015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731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71213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对县监察委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深化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共受理严重暴力犯罪4044人,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086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5561人,毒品犯罪2230人,切实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机制,持续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司法为民“一站式”服务窗口。深化控申检察监督,共受理来信来访5355人,检察长接待2829人,领导下访8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国家赔偿案件2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针对重点黑恶势力,出快拳、下重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涉恶案件3件,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240人,已批准逮捕102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865人,其中已提起公诉515人,移送州检察院13人,办理了夏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强化案件线索摸排,通过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清理,共摸排出黑恶案件有关线索10余条,并及时移送县扫黑办。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除恶务尽。

全力投入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委部署,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首要之战。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清除金融风险引爆点,办理了凌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涉众型网络传销经济犯罪案件。借力公众开放日、支部主题党日、“两微一端”等平台对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二是打好脱贫攻坚决胜之战。全年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8次,解决驻村帮扶工作困难和问题20余个。选派责任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6人,组建村级“尖刀班”,分别到长梁黄岩、箭楼驻村帮扶,严格落实“八个到村到户”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和扶贫工作要求精准落地。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通过表彰孝老敬亲、产业带头、环境卫生等模范村民代表、开展“文化扶贫,送戏下乡”等活动,突出群众主体,提升脱贫原动力。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办理贫困户救助案件3件,支付司法救助金8.5万元。三是打好污染防治生存之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件,其中滥伐林木78人,盗伐林木3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33人,非法采矿23人,非法收购明知是滥伐的林木23人。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化推广“补植复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补偿机制。集中监督当事人承诺“补植复绿”案件,推动全县补植复绿复垦面积200余亩,投入资金近300万元,种植银杏、桂花、樟树等树苗2万余株。

扎实开展服务创新发展专项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环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发挥法治在激励创新方面的重要功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履行“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和遏制妨害创新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用“建始地理标识产品保护”和“硒产业创新发展保护”两个专项活动,推动工作落实落地。通过对我县创新企业实地走访、以案释法等,准确掌握创新企业的各类司法需求,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定位,主动适应法律修改和改革要求,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把检察监督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刑事侦查的监督,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5件,侦查活动监督11件,纠正漏捕6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件,参与重大案件讨论5件,追诉漏罪漏犯17人,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20件,决定不起诉59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按照二审程序提起抗诉22人,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规范10件次,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规范行为12件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1人。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清理活动,对财产刑执行不规范情况进行监督。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围绕“调格局、重精准、借外脑、提效率、拓领域、强刚性”的总要求,不断拓展案源渠道,稳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虚假诉讼案件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并采纳。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县委县政府召开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为公益诉讼创新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支持,形成政府与社会齐参与、执法司法同努力的良好局面。以公益保护为核心,突出抓类案、抓典型,实现办一案、顺一线、带一片的规模效应和连锁反应,力促在监督过程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办理5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向人民法院起诉1件。通过案件办理,促使县国土局收回土地出让金800余万元;县税务局收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00余万元;县水利局根据检察建议在全县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清理征收专项活动,清理出近几年来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820余万元;促使官店镇政府组织清理集镇垃圾2万余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全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关停不达标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14人,提供法律援助6次,不诉跟踪帮扶教育3人,开展心理测评4人,犯罪记录封存3件。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1次。坚持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切实履行未成年人集中羁押监督职能,形成动态监管、谈心谈话、异地协助、感化挽救“四项机制”,积极打造在押未成年人监管监督工作的亮点品牌,推动在押未成年人“监督、维权、帮教”一体化良性发展。

三、深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对标“五个过硬”,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好党组织在检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和规范党总支、党支部建设,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支部主题党日、青年干警读书会、女检察官大讲堂等为载体,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警素质。今年,我院机关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团支部获评“恩施州五四红旗团支部”,宣传信息调研小组被县妇联授予 “巾帼文明岗”称号,我院被县爱卫办评为“建始县健康促进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注重纪律作风建设,针对今年州检察院巡察的反馈意见,对照问题清单,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一件件整改落实。针对“4.11”专案暴露出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反思,严格自查自纠,切实加强整改。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的要求,建立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专业化办案团队,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要求,培养一批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和其他检察专门人才。结合“大学习大反思大提升大落实”活动,定期学习司法办案业务知识。充分利用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弥补干警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加强案件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评查促规范,以整改提质量。结合岗位特点,突出重点练好“辩、说、写”三技能。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巩固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等改革成果,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5名入额院领导共计直接办案109件,占本院检察官人均办案比例55%。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办案组织,成立14个办案组。探索建立适合本院实际的案件分配运行模式,提升办案效率。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前主导,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审前过滤,严格非法证据排除,严把案件证据关;强化庭审指控,提高出庭公诉水平。

自觉接受监督。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方位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去年“两会”之后,我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找准对策,认真整改落实。今年,先后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参加检察“公众开放日”2次,公开审查案件6件,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2件,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4件,案件程序性信息365件,公开法律文书220份,在各级各类媒体发稿335篇,发布微博1294条,检察微信161期,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够高,服务举措不够多,服务效果不够好;二是对新时代背景下的司法规律研究不深,对检察改革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把握不准;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勇于应对挑战,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更加精准服务大局,更大力度推进法律监督,更深层次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打造“富强、活力、绿色、幸福” 建始作出新贡献。

一、以打赢“四大战役”为重点,深入推进服务大局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城乡建设、产业升级、民生改善“四大战役”,立足检察职能,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服务决胜全面小康。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大力度打击职务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关系人民群众安危、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大气力清除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不断完善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机制,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让办案成为最好的普法,让法治的种子在群众心里生根发芽。

二、以办案为中心,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面对职务犯罪侦防转隶、公益诉讼全面推开等新形势新契机,坚持检察制度自信,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引领法律监督,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三、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上级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的检察改革新格局。做好准备、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捕诉监一体化,提升办案效能。继续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体系、检察权运行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办案质效。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主题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养。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压实“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群众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努力开创建始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了检察机关所有服务群众功能,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检察服务。

2、犯罪记录封存:刑事诉讼法第286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3、“4.11”专案:是指严金、袁黎明、万磊、吴迪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4、检答网:是最高检为全国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和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功能是对检察人员在办案、学习和研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6、捕诉监一体化:是指按照案件类型设立专业化办案机构或办案组织,改变“流水作业”的模式,实行一类案件由一个机构或一个办案组负责,一件案件由一个办案组织或一个检察官一办到底,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