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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因琐事大打出手,检察官两次上门化解矛盾

【字号:    】        时间:2022-08-05      

   本网讯(通讯员 宋丹丹“感谢检察机关,我以后一定引以为戒,遵纪守法。”近日,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向燕妮冒雨来到了罗某甲的家中,当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在签订不起诉决定书的现场,罗某甲感激地说道。

  事情还得从3年前说起。原来,2019年10月,罗某甲的女婿刘某某在其屋后欲施工修建沼气池,因沼气池修建地与罗某乙的田地相邻,罗某乙觉得占了自己的田地便予以阻止,后罗某甲与罗某乙因田地边界问题发生争执,争执中罗某甲手持钉锤将罗某乙右耳后侧头部打伤。经鉴定,罗某乙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承办检察官向燕妮收到案件后,经过认真审查了解到,罗某甲70多岁,罗某乙年近七旬,虽然是亲兄弟,但关系一直不太好。事情发生后,双方的隔阂再度加深罗某乙更是要求赔偿20余万元的损失费。罗某甲没有收入来源,也无经济赔偿能力。 

  向燕妮深知,想要真正解决矛盾,就必须消除双方当事人心中怨气,并且赔偿到位,于是她先开启了电话调解模式。由于两位老人年岁已大,耳朵听不太清,她就联系老人的子女们,一方面关注被害人罗某乙的伤势恢复情况,让其好好休养;另一方面不断给罗某甲的女婿刘某某做工作,让其帮忙赔偿。经初步沟通调解,被害人一方态度有所缓和,要求赔偿的数额降至4万元。 

  为深入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和矛盾症结,4月25日,向燕妮联合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首次进行现场面对面调解。 

  “你们是亲兄弟,何苦非要把关系闹得这么僵呢,您女婿答应帮您支付一部分赔偿金,您就让一步嘛。”“考虑到您兄弟家庭条件,您看赔偿数额能不能再降低一点?” 

  经过多方6个多小时持续不断地劝说,双方态度有了改变,罗某甲表示愿意赔偿,罗某乙一方也同意将赔偿金额降低至2万余元,第一次调解颇有成效。 

  眼看调解即将成功,哪知五一过后,向燕妮接到了罗某甲女婿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反悔了,原来其因身体不适住了院,没有多余的钱赔偿了。 

  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为有效化解矛盾,向燕妮第二次来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家中。此前当地政府部门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经检察官再次耐心细致地做工作,罗某乙选择谅解罗某甲,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组织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据悉,罗某甲女婿赔偿款已到位,两位老人矛盾终于得到化解。 

  鉴于本案由典型的邻里矛盾纠纷引起,罗某甲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与对方达成调解,犯罪情节轻微,该院依法对罗某甲作出不起诉处理。 

  建始县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以法治力度和温度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下一步,该院也将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