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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会”合力解决农民工忧“薪”事

【字号:    】        时间:2024-07-04      

 本网讯(通讯员 李贵星20246月,老刘(化名)来到建始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情绪激动地讲述着自己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替他讨回工资。检察官耐心地安抚着老刘的情绪,并详细记录下他的诉求。 

20237月,老刘受李某(化名)雇请,在李某承包的工地上做水电工,工程完工后,李某一直拖欠老刘工资。在老刘多次催要之下,李某向老刘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在202451日前付清,但过了约定时间,李某仍未支付劳动报酬。 

了解到老刘的诉求后,检察官向老刘介绍了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并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决定受理该案。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优势,依托“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该院向县总工会移送了案件线索,与县总工会一同联系上包工头李某,督促其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不是我不想给,我也没拿到工程款,哪儿来的钱付工资呢?”起初,李某显得十分抗拒,表示自己确实无能为力。随后,检察官与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对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劝导李某依法支付所拖欠的工资。经过多次释法说理,李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提出了支付方案。 

“起诉不是目的,关键还是要帮助农民工讨回薪酬。”承办检察官认为,如果能在诉前化解矛盾,既能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也达到了讨薪的目的。 

621日,在“检察+工会”工作室里,承办检察官和县总工会调解员组织老刘、李某召开圆桌会议,共同协商如何解决欠薪问题。李某承诺于2024831日前付清老刘的劳务工资共计3700,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为保证调解协议顺利履行,检察官建议老刘对该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这份人民调解协议书加上来自法律的“效力保险”。 

“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一个小家庭的幸福冷暖,更关系到民生保障大计。为了做好助力讨薪‘后半篇文章’,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我们将持续跟踪薪资兑付进度,确保农民工欠薪‘落袋为安’。”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李爽说道。